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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员享有权利
¡ 1、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,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。 ¡ 2、在团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 ¡ 3、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,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,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,监督、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。 ¡ 4、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。 ¡ 5、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,并且可以申辩,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。 ¡ 6、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、申诉和控告,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。 7、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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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所有:江苏省昆山文峰高级中学团委(2007年9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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